红楼梦,太平天国,费城风云

从小上政治或者历史课时,老师就说中国皇帝是大地主阶级的代表,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是一直就没懂。但是教育就是这样,知识先是一味的灌进去,到底理解不理解学校和老师是不负责任的。所以说初高中开政治课其实是浪费,17,18岁孩子的智商和对社会的理解本身对政治课上讲的东西就似懂非懂。所以把这些课当选修课开开还差不多,弄成必修课实在完全没必要,完全是”施教”者的一厢情愿。最近看了看红楼梦,反倒觉”中国皇帝是大地主阶级的代表”这个结论下的透彻。红楼梦讲的是宝黛爱情,讲的是大家族和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同样讲的是阶级和分配制度。从秦汉开始一直到1840年,中国都是单一的农业社会,一个农业社会的基本组成就是农民和地主以及确定两个阶层之间关系基础的土地。作为中国的皇帝,全国的土地都是他的,并且以土地为基础而生的所有财富也都是他的。皇帝为了管理和保护自己的财富和土地,于是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机构–政府和军队。财富是一层一层交上去,农民交地主,地主交政府。当然也是一层一层分下来,皇帝分大臣,大臣分佣人。由于1840年之前的中国是官本位的社会,政府或者说官员是社会的核心。很多读书人十年寒窗其实就为的是更有效的参与到分配体制中。官当的越大,财富的分配权力也越大,所以官员的贪污腐败其实是这种分配体制必然的产物,因为官员掌握着分配的决定权。清官从一定意义上讲是具有超级免疫力的理想主义者,可想而知肯定是少之又少。当然最高分配者皇帝一不高兴,他想把谁的分配权拿走就拿走,红楼梦中贾府的兴衰也反映了这一点。前两天看了中央台财经频道的一个节目,是专访日本前首相福田康夫的。记者问他如何看未来日本的政治,福田康夫说他很悲观,认为现在在日本搞政治挣得太少,时间长了聪明并且有能力的人就不会参与进来。看来还是人家直接,问题的关键一句话就说透了。
财富的分配如此重要,分不好,有人就要不高兴了,就要改变。有时候是处于分配体制中的高端部分要求改变,这个往往叫政变,有时候是处于分配体制中的低端部分要求改变,这个常常叫作造反。太平天国本身就是这个造反的产物。太平天国初期的参与者都是农民和矿工,领导人靠着二手基督教和装神弄鬼竟然带着这批人,从广西打到天津,席卷半个中国,持续十余年。看来造反不难,关键是时机。当然由于农民的素质确实不高,宣传了半天”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干的还是”抢钱,抢粮,抢娘们”的事,外加窝里斗。最后被比他们素质稍高一点的地主们镇压了。远在欧洲的马克思曾经评论太平天国, “运动一开始就带着宗教的色彩, 除了改朝换代以外,他们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任务”。这种理论也充分反映在共产党人总要强调自己的先进性上面。不过我个人认为太平天国的失败,技术上讲失败于人和。同样国共内战,国民党也失败于人和。
看完了江南的才子佳人,血雨腥风。再看看几乎处于同一时期的新大陆。欧洲的乡巴佬们出于各种原因来到这里,不管生存条件多么艰苦,五月花上的乘客真是呆在这里死也不走了。而且还建立了13个村,村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权力也经历了八年抗战,摆脱了3000英里以外的暴君。同样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与利益,大家决定建立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当然前提是这个政府不能变成个别人或党派的工具,否则也没必要脱离3000里以外的暴君,而由一个三里以外的暴君管理。所以结论就是国家不能是由人来管理,而是以法来管理。成了,现在不是人当皇帝,而是法当皇帝。什么总统,国会,法院,都归”法”管。经过近乎一年的讨价还价和你进我退,我进你退(感觉有点色情)世界首部宪法,美国宪法总算诞生了,并且得到了十三个村村民的承认。村民由此也变成国民,一个国家诞生了。国家感情也能这样建立? 那你和我关系不错,他和你关系也不错。咱们都挺烦那个政府的,咱们是不是也能定一套法律,建立一个国家? 答案是可以。但是有个前提,首先你得保证你建国后仍旧给你三里以外的那个你讨厌的政府上税,并且他说要你的地你得给他,要你当兵打仗你得替他去死。完了,我本来说说建国什么的也是觉得好玩。现在变成上两份税,死也要死两次。明白了,建国感情不是好玩的,死也死不了两次,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永远是单选。就连以法治国的美利坚人民都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打着解放黑奴的旗号打了一场内战,持续了4,5年,死了不少人。这时候马克思老先生又发话了 ,“当前南部与北部之间的斗争不是别的,而是两种社会制度即奴隶制度与自由劳动的斗争”。太深了,要明白这句话,我估计还得再过10年,就像我当初不理解”皇帝是大地主阶级代表”这句话一样。就我现在肤浅的认知,和史料里面的记载,个人认为原因已经很清楚了。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之前,南方是靠棉花出口,北方主要是工商业。为了保护民族工商业,北方要求涨进口关税,这样一来北美和欧洲很可能发生贸易战,而作为出口大户的南方必然受到牵连。南方分家单过自是必然。
前一阵看了一个电影叫Inception,我估计我现在处于Level 1。马老先生当初肯定是到过Limbo的,出没出来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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